陀聶(三9)、底波拉(四4)、陀拉(十2)、睚珥(十3)、耶弗他(十二7)、以比讚(十二8、9)、以倫(十二11)、押頓(十二13、14)、參孫(十五20,十六31)。在十一章27節亞捫人入侵之時,耶和華被形容爲一位šôp̄ēṭ。這可謂士師記之背景:耶和華是祂子民眞正的士師,祂將他們交在敵人手中,祂爲他們興起拯救者拯救他們;祂的靈降在士師的身上,幫助他們達成使命(三10,六34,十一29,十四6、9,十五14)。 這是很重要的一點,那些被興起來拯救百姓的士師具有神所賜的特別恩賜,這些特質彰顯於言行舉止之間,使百姓可以認出他們來,而其中最重要的特質,便是將以色列自外族的統治之下拯救出來。這並非士師時代所獨有的特點,掃羅也具有這種神賜的能力1之特質(撒上十一6),在他拯救基列雅比的百姓脫離亞捫人手中時彰顯無遺。大衛也得到聖靈的膏抹(撒上十六13),使他征戰擄掠所向披靡,以色列衆支派要求大衛作以色列的君王時也提及此事(撒下五2)。直到猶大王朝穩定後,其領袖的神賜能力才吿消滅;北國以色列則因持續面對叛變者的挑戰,這些特質則成爲爭奪王位能否成功的可能因素之一。 神賜的能力並非僅僅彰顯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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